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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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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校纪委12月20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办公楼二楼多功能厅举行。会议邀请省纪委省监委调研法规室处长李贵清作题为“《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的辅导报告。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万继锋主持会议。

李贵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围绕《监察法实施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内容特点、重点条款等三个方面,对该条例进行了系统解读,帮助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监察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觉悟、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会议指出,《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今年省监委试点向我校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监察监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各参会人员作为从事管理事务、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国家监察委员会出台《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上率下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努力在我校营造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从业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确保正确行使监察权,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家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作者:校纪委 摄影:涂金凤)

来源:南昌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