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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启动省纪委省监委向省管高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28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的要求,6月25日,经过一系列紧张准备,学校完成了省监察委员会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工作。作为首批试点高校,南昌大学紧盯目标、细化措施、围绕职责、完善制度,推动监察专员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前期预热,提高认识。5月初,学校纪委在官微“前湖清风”上陆续推出有关监察机关职责的知识学习专栏。5月27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向省管高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要求积极配合省纪委省监委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省管高校延伸、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有力保证。5月中旬至6月底,学校以开展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以《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为重点的“学”“讲”“考”活动,同时邀请省纪委省监委案件审理室专家到校作《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报告。这加强了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公职人员对监察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向省管高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学校拟定了《南昌大学推进“向省管高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安排》。该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学习宣传、摸清人员底数、监察机构建设、梳理更新完善、业务学习培训、明确监察重点、落实工作制度、完善制度机制、试点总结评估等十个方面对学校的监察专员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安排。6月23日,该方案已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即将印发出台、付诸执行。
注重配套,强化执行。为了推动工作方案的落实落细落到位,学校严格对标对表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做足做实“四项配套”上下功夫。一是机构配套。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干部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校纪委综合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二是办公配套。按照监察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网站、微信平台、公文处理单、办公标识等进行梳理,更新完善。启用监察专员办公室印章。三是能力配套。通过多种途径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制度配套。落实监察专员办公室向省纪委省监委工作报告、监察专员与校党委日常或定期协商沟通等相关制度;拟制定学校监察监督执法操作规程、探索谈话等监察权限的使用与监督以及相关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将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监察专员制度机制,形成常态长效,将改革持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