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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9-25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以及《江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自觉加强学习

始终坚持抓好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着眼于学基本理论、议发展大事、解发展难题。采取听、看、谈、写、讲等多种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调研与集体研讨相结合。做到开学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并定期向校党委会报告。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作1次专题发言。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二、改进调查研究

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要到困难比较多、工作难度大、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单位去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调研点在汇报工作时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谈问题提建议,现场不专门摆放花草、果盘,不安排宴请,不组织演出。路远可安排工作餐,严禁派送礼品。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学年至少到基层开展2次调研,每次调研要向本级党委写出报告,主要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密切联系群众

认真落实各项联系制度,面对面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畅通意见渠道,作决策、定政策广泛征求并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师生利益。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校务公开。

四、精简会议事务活动

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上级单位来校视察、调研以及校内单位召开的全校性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校领导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其他人员不陪会。召开会议要议程从简,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少讲表态和客套性的话。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每位发言不超过8分钟。积极探索电视电话会议新形式。

除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外,校领导不出席各单位举办的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团拜会、茶话会等节庆和一般事务性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等。校内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举办或参与举办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等礼仪庆典活动。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等活动。严禁干扰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五、精简文件简报

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通过办公系统公布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减少发文数量,政策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重复发文。

压缩公文篇幅,不搞“穿靴戴帽”,减少关于重要性等一般性论述,不讲空话、套话,做到文字精练、意尽文止。公文最长不超过3000字,上报的请示一般不超过800字,上报的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各类会议不编发简报。校内简报要突出重要动态、重要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汇报。全面推行文件和简报、材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时效。

六、改进公务接待

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性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外事宴请。严格客餐标准和审批制度,减少客餐招待,缩短接待用餐时间。配菜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用高档菜肴,推行公务接待自助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住宿标准,房间内不摆放水果或花篮,不超规格、超标准接待。调研点不安排礼仪迎送,不送纪念品,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校内公务时间限制饮酒。

七、规范出国(境)管理

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按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和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安排临时性出访,不安排主要领导同期出访。领导干部出访次数、时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外方所赠礼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校领导参加一般外事活动及礼仪性会见活动,校报发标题新闻,校新闻网作新闻简报。除经学校批准的重要活动外,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公务活动、文艺活动不作报道。以各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新闻报道。

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确需报道的,篇幅一般不超过500字,一般不使用“重要讲话”的表述。除校党委、行政召开的全校性重要会议外,其他工作会议和活动只作1次新闻报道,新闻稿不超过800字。进一步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多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少发校领导照片。宣传工作要坚持“三贴近”原则,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亲和力感染力,提倡短、实、新,反对假、长、空。

九、厉行勤俭节约

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压缩不必要开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到高档宾馆、旅游景区开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学校内部会议一般不安排公费用餐,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彩虹门,不悬挂欢迎和宣传标语,除会议所用文件材料外,不发放任何宣传材料、文具用品、纪念品,使用纸质或简易塑料文件袋,不组织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活动,不安排茶歇,不组织礼仪迎送。

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从严控制非教学科研类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从严安排出差,严格报批程序。各单位出差人员一般应乘坐火车,急需乘坐飞机的,应有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十、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带头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有关经费开支、资产处置的规定,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切实推进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各单位要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务求取得实效。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改进工作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带头改进调查研究、带头深入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厉行节约,以模范行动推进全校党风政风建设。

学校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作风评议制度,丰富评议形式,扩大评议范围,定期汇总并向党委会报告群众反映的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对评议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馈。校纪检监察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和机关党委每年年底要对本实施细则在校内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部、人事处要把对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范畴。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按要求进行处理。